各学院(部):
为了充分发挥心育干部及心育委员在朋辈心理辅导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树立先进典范培养其责任意识与服务精神,进一步筑牢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四级体系,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策划并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及“优秀心育委员”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要求
1.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正确行使各项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踊跃参加由学校、学院(部)或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
2.借助多种渠道在师生中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或参与校级、院(部)级、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及活动。
3.能够精准掌握本院(部)或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识别心理异常同学并及时上报给老师;对于同伴中出现的异常行为、不良情绪反应,可给予必要的支持;在老师的指导下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做好危机学生的守护工作。
4.接受过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心育委员相关培训,开展过班级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在心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5.曾经在学院(部)团委学生会心育部任职,或在班级内部担任心育委员,且任职必须满一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1.申报。请对照具体条件和要求,由各学院(部)推荐候选人参加长江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及“优秀心育委员”评选活动(可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心育干部/优秀心育委员”申请表》,并提交5分钟以内的答辩PPT,于2025年4月6日(周日)之前将材料发至邮箱xljk@yangtzeu.edu.cn。申报材料须由各学院(部)心理专干老师统一提交,不受理学生个人报名。
2.评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其中排名前30%的申请者进入答辩环节,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答辩成绩占总评分的70%,申报材料得分占总评分的30%,最终结果依据综合得分确定。
3.表彰。评选结束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会尽快公布结果。预计在今年5月初举办的长江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心育干部专题培训活动上,对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我校将从获得表彰的个人中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今年底在广州举办的第二十届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并有机会入选“全国百名优秀心理委员风采展”。
附件:
1.长江大学“优秀心育干部”申请表
2.长江大学“优秀心育委员”申请表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