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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1 22:30:30 浏览次数:次 编辑: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院(部):

为了充分发挥心育干部及心理委员在朋辈心理辅导中的重要作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培养该群体的责任与服务意识,不断筑牢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四级体系,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正确行使各项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踊跃参加由学校、学院(部)或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

2.通过各种渠道在师生中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或参与校级、院(部)级、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及活动。

3.能够精准掌握本院(部)或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识别心理异常同学并及时上报给老师;对于同伴中出现的异常行为、不良情绪反应,可给予必要的支持;在老师的指导下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做好危机学生的守护工作。

4.接受过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心理委员相关培训,开展过班级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在心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5.曾在学院(部)团委学生会心育部任职,或在班级中担任心理委员。

二、评选程序

1.申报。请对照具体条件和要求,由各学院(部)推荐候选人参加长江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可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心育干部/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并提交5分钟以内的答辩PPT,于2024331日(周日)之前将材料发至邮箱xljk@yangtzeu.edu.cn。申报材料须由各学院(部)心理专干老师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报名。

2.评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其中排名前30%的申请者进入答辩环节,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答辩成绩占总评分的70%,申报材料得分占总评分的30%,最终结果依据综合得分。

3.表彰。评选结束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会尽快公布结果,预计在今年4月底举办的长江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心育干部专题培训活动上,对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我校将从获得表彰的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将于今年秋季学期举办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附件:

1.长江大学“优秀心育干部”申请表

2.长江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