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有效提升各学院(部)心育系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学生骨干在基层工作中的力量,建立“自上而下”的危机干预体系,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要求
1.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正确行使各项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积极参加由学校、学院(部)或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
2.通过各种渠道在师生中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或参与校级、院(部)级、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及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策划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者优先推荐。
3.能够精准掌握本院(部)或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识别心理异常同学并及时上报给老师;对于同伴中出现的异常行为、不良情绪反应,可给予必要的支持;在老师的指导下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做好危机学生的守护工作。
4.接受过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心理委员相关培训,开展过班级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在心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1.申报
对照具体条件和要求,各学院(部)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长江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优秀心育干部”评选活动。须注意,各学院(部)团委学生会心育部成员优先。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心育干部”申请表》(有证书或活动照片可附于表格后),并提交5分钟以内的答辩PPT。请将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22:00前发至邮箱:1071839573@qq.com。
2.评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会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前50%进入答辩环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表彰
评审结束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尽快公布结果,并计划于今年4月底举办的长江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心育干部专题培训活动上,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