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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场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1-05 15:30:30 浏览次数:次 编辑:管理员

一、咨询师及来访者均应自觉保持辅导中心场地卫生,时刻保持各功能室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共同维护温馨的辅导环境。

二、使用者要爱护中心的公共财产,使用后及时将其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私用中心设备,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中心的资料及档案,否则后果自负。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辅导中心各场地的安全情况,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及时切断电器电源。

五、个体心理辅导结束后,咨询师应及时整理当事人的辅导资料并归纳存档。

六、团体心理辅导结束后,辅导人员应立即检查团辅室的使用情况,同时做好相应的清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