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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微课学习和心理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22 14:30:30 浏览次数:次 编辑: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秋季开学的工作提示,帮助我校2023级新生尽早融入大学生活,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观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全校开展2023级新生(包含:本科生、专升本、第二学位)“心理微课学习”和“心理主题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生心理微课学习

1.学习要求:针对大学新生及学生家长的微视频心理公开课已由“湖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湖北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请各学院(部)新生辅导员在2023年秋季开学前,将10堂心理微课“一对一”推送给每位新生及其家长,并提醒逐一、完整观看学习。

1)学习方式一:关注“湖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政务动态——心理微课——大学新生篇/家长篇;

2)学习方式二:关注“湖北日报”微信公众号——星空班会——大学新生篇。

2.材料报送:各学院(部)需在2023827日之前,将新生和家长学习心理微课的照片(原图各5张以上)发送至邮箱8060574@163.com,将邮件命名为“**学院(部)新生心理微课学习材料”。(联系人:石老师,办公电话:0716-8060640

二、新生心理主题班会

1.开展要求:2023级新生入学以后,各学院(部)务必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第一课的重要内容,以班级为单位,尽早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同学们集中收看心理微课并展开讨论,安排老师适时答疑解惑。班会可结合“PPT展示、视频及音乐、小组讨论、团体活动”等形式开展。

2.材料报送:各学院(部)需在2023910日前(开学一周内),将学院(部)开展心理班会的新闻截图和不少于5张精选照片(原图)发送至指定邮箱8060574@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部)新生心理主题班会材料”。(联系人:石老师,办公电话:0716-8060640

 

 

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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